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980922社會政策概念(香港版)

黃晨熹,1971年生,浙江浦江人,1996年畢業于華東師範大學人口研究所,獲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于香港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行政學系,獲博士學位。現為華東師範大學人口研究所副教授,中國現代城市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社會福利政策、流動人口、社會研究方法。

“社會政策”既是社會工作教育的核心課程,也是社會工作資格認證的基本條件。本書試圖從“理解”和“學習”兩個層面來佈局內容。“理解”是指從理論角度把握社會政策的概念內涵、研究領域、分析方法和實務要點;“學習”是指在政策實務中,掌握我國社會政策發展的歷史、現狀和未來,掌握社會保障、就業、醫療衛生、教育、住房、社會福利服務等具體政策項目的內容和特徵及其對社會工作的意義。除了講授有關社會政策的基礎知識外,本書還能幫助讀者構建解讀社會政策的框架,掌握分析社會政策的技能。本書是社會工作與管理叢書之一,可以作為高等院校社會工作及相關專業(如社會學、社會政策、社會管理、公共管理等)的教學參考書。對於廣大從事社會政策相關管理的工作人員來說,本書也可提供頗有助益的參考。

第一章 社會政策的概念社會政策是一個被廣泛運用但又缺乏公認定義的概念。許多讀者也許可以說出哪些政策屬於社會政策,或辨別某項具體的政策是否屬於社會政策,但是如果要回答社會政策是什麼,那麼許多人會被問倒。本章試圖從經(社會政策概念的演進)和緯(社會政策概念的意涵)兩條線來幫助讀者梳理社會政策概念的發展脈絡和基本內涵。在經向上,作者描述了社會政策概念及其內涵的演進過程;在緯向上,作者分別從作為學科和作為社會行動的兩個層面來剖析社會政策概念的含義。最後簡述我國政府、學者以及本書對社會政策的定義。一、社會政策概念的演進社會政策是歷史的產物,而不是邏輯的產物。今天許多術語和理念都是對歷史的響應或發展。回顧和剖析這種演進過程是我們理解這些術語的一種重要方式。(一)社會政策的緣起一般認為,最早提出社會政策概念的人是l9世紀德國社會政策學會(Verein Fur Sozialpolitik)(見專欄1—1)的骨幹成員AdolphWagner(1835—1917年)。他在1891年發表的論文中把社會政策定義為“運用立法和行政的手段,以爭取公平為目的,清除分配過程中的各種弊害的國家政策”。由於Wagner及其歷史學派同仁認為,當時德國社會收入分配不公加劇,貧困人口增加,從而導致勞資矛盾十分尖銳,而這些不符合倫理道德的社會問題在相當大程度上是自由競爭所帶來的,因此他們建議,國家應該加強對生產、分配和消費等經濟過程的干預,運用立法和行政手段來調節財產所得和勞動所得之間的分配不均問題。專欄1-1 德國社會政策學會德國社會政策學會成立於1872年,主要成員包括Wagner、G.Schomller(1838—1917年)和Ludriig Joseph Brentano(1844—1931年),屬於歷史學派(一個產生於19世紀德國的政治經濟學派,因為反對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抽象法,否認一般經濟規律,傾向於用歷史階段來解釋經濟發展而得名。因為該學會主要由一些高等學校講授社會主義學說的教授、學者創立,故又稱“講壇社會主義”),他們既反對社會主義革命,又反對自由市場經濟,主張進行社會改良,由國家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他們的主張成為俾斯麥政府率先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理論基礎。顯然,Wagner筆下的社會政策概念充滿了政治經濟學的色彩。他把社會政策看做和財政政策、租稅政策平行的公共政策。和今天的社會政策概念相比,他的概念更多強調國家對社會的控制,而不是公民福利的提升。不過需指出的是,歷史學派對社會政策發展的最大貢獻不在於提出社會政策概念,而在於他們提出的國家干預經濟和社會生活的主張成為19世紀德國俾斯麥政府率先建立社會保險制度的思想基礎,從而促進了社會保障制度為核心內容的社會政策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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